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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采購前應當審核供貨者的合法資格、所購入醫療器械的合法性并獲取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加蓋供貨者公章復印件,內容包括:
(一)營業執照;
(二)醫療器械生產或者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憑證;
(三)醫療器械注冊證或備案憑證(含附件)。
(四)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供貨者公章的授權書原件。授權書應當載明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注明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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