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預先核準名稱的證明
餐飲服務場所使用證明和設備布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提出申請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明復印件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性文件或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預先核準名稱的證明
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