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2.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由代開企業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3自開普通發票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4代開普通發票應該由稅務機關在發票發票聯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5增值稅電子發票是可以由開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電子發票上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章(發票專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6.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報稅聯等不得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