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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 醫療器械許可證的經營方式中,零售和批發有什么區別?
我們都知道在銷售二三類醫療器械的時候需要辦理醫療器械許可證,在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的時候,會要求選擇經營方式:批發、零售、批零兼售。那么批發和零售有什么區別呢?我們以上海為例,講一下他們的區別
一、銷售對象不同
醫療器械批發公司的銷售對象是具有資質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或者使用單位;比如醫院或者醫療機構
醫療器械零售公司的銷售對象是普通大眾
二、經營許可范圍不同
部分醫療器械,零售公司是不可以銷售的,比如高風險醫療器械:心臟起搏器、人工心臟瓣膜、血管內支架及導管等。而醫療器械批發公司可以銷售所有申報的醫療器械。
三、經營地址不同
批發公司設在店面、寫字樓、倉儲式廠房、工廠企業園區內都可以,零售公司多數以店面為主。
四、經營場地要求不同
醫療器械批發公司應當具有與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庫房,30㎡+15㎡醫療器械零售公司對于經營場所和庫房的面積是批發的二倍,即為30㎡+30㎡+30㎡
如果想要避免后期變更經營方式的話,在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時也可以選擇批零兼營。提醒您,選擇批零兼營時所有的要求都是按照零售的標準準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