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收入在不征稅的范圍呢?跟著小滬一起看看吧!
(一) 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1.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2.企業接收無償劃入的國有資產,符合條件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
3.軟件企業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符合條件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詳見財稅〔2012〕27號)。
4.對社保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作為不征稅收入(詳見財稅〔2008〕1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