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期間最常見的有外部審計,那么很多時候外部審計包括的類型有哪些呢?一般企業經營期間外部審計包括的類型有:
類型一:進行相關財務的審計。在這種類型中財務審計主要就是審計機構對相關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真實、合法和效益的審計監督,從相關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會計信息中就能作出客觀和公正的評價,一旦把這些形成相關審計報告后就能進行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以達到揭露及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及盈虧的真實情況。
類型二:進行離任的審計。這種類型就是指對相關法定代表人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相關審查、鑒證和總體進行評價,然后就能以客觀評價法定代表人在相關任期內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達到為組織人事部門正確和科學進行考核即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及具體的依據。
類型三:進行相關清算的審計。在這種類型中就是指企業因為各種原因出現終止情況,這就需對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和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持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審計,以能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正和公開進行全部清算活動。
另外除了以上類型外,還有稅務審計類型在這種類型中就是審計機構對企事業單位和納稅人應繳稅款進行的審核及稽查,包括相關審查企業是否能夠按照相關規定納稅、減稅和免稅,相關審查企業是否存有偷稅和漏稅的相關行為,甚至需要看納稅的這種依據是否真實,整個計算是否正確有沒有弄虛作假、截留稅款等情況。